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25:基金发行与证券发行程序
距离中级会计考试不到50天,考虑到很多同学在备考阶段,不知道如何掌握教材中的考点,为了帮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小编特整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25:基金发行与证券发行程序”愿同学们认真对待,好好复习,时而温故而知新,一鼓作气过中会!
【高频考点25】基金发行与证券发行程序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1、封闭式:份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
2、开放式:份额超过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3、非公开募集基金(2017变化)
(1)合格投资者:
(2)募集规则
①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
②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③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二)证券发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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