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报名 条件 考试 科目 问答

收起

2020年江苏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审查

中国教育在线  |  2020-07-17 首页-地区-江苏-资讯-报考指南

2020年江苏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审查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有疑问、当地政策不了解,点击立即报考咨询》》

由于新冠疫情原因,今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名时间有所延迟。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在即,各省陆续发布了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考务工作安排。根据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江苏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其中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审查相关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

常州市专技处:0519-86617131

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071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80500729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相关推荐

收起

一建报名

一建条件

一建考试

一建科目

一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