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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一级建造师考试纪律

中国教育在线  |  2020-07-06 首页-地区-河北-资讯-成绩查询

2020年河北一级建造师考试纪律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有疑问、当地政策不了解,点击立即报考咨询》》

202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文件要求,各省都陆续发布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河北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严肃考试纪律,对违规操作零容忍,考试信息如有雷同,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具体通告如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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