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中国教育在线2020-10-22

2020年宁夏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由《宁夏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得知,宁夏2020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疫情防控: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表和声明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

(三)请考生严格执行考区及考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未尽事宜请咨询报考考区。如因个人原因致无法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一、考前准备

1.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2.下载准考证前,认真阅读报名网站相关提示。入场时必须提交《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3.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宁夏防疫政策和要求。

4.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5.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教育考试中心。

6.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入场

1.提前到达考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未携带上述证件或不能出具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的,不得进入考点。入场时提交的《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入场、出场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5.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自备口罩,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6.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三、应试要求

1.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次考试结束后按照当地疾控部门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2.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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