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由《2020年下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得知,辽宁2020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从10月17日起,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填写好疫情防控承诺书。在此期间,不得参与任何聚集活动。
3.由于考点要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承诺书,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并提前进入考点。
4.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每科考试均须准备一份)、凭“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进入考点。
5.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6.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7.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 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8.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最后,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2020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将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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