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中国教育在线2020-07-14
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A: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的

B: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瑕疵而拒收货物的

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买受人违反约定未前往提货的

D: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买卖双方未就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做特别约定的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


点击查看答案本题答案: A,C,D 本题详解:  (1)选项A: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选项B: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3)选项C: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4)选项D: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知识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越清。你要想有一个更好的未来,那么从现在开始,你要,好好努力。让中国教育在线小编带你们一起来看看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冲刺资料申领
上一篇: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未在合同中约定检验期。该设备运回后,甲公司即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于是投入使用。
#测评结果会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注意查收#
最新资讯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
时间:2021-10-18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20-09-0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20-09-04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20-09-04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20-09-04
2021年《中级经济法》9.5日综合题真题及详细答...
时间: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