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
中国教育在线2020-07-08
判断题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不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

点击查看答案本题答案: A 本题详解:(1)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2)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与家庭共有财产没有关系。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知识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越清。你要想有一个更好的未来,那么从现在开始,你要,好好努力。让中国教育在线小编带你们一起来看看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冲刺资料申领
上一篇: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测评结果会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注意查收#
最新资讯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
时间:2021-10-18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20-09-0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20-09-04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20-09-04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20-09-04
2021年《中级经济法》9.5日综合题真题及详细答...
时间: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