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36:缔约过失责任
距离中级会计考试不到50天,考虑到很多同学在备考阶段,不知道如何掌握教材中的考点,为了帮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小编特整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36:缔约过失责任”愿同学们认真对待,好好复习,时而温故而知新,一鼓作气过中会!
【高频考点36】缔约过失责任
1、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 当事人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注:跟违约责任区分,违约责任适用于生效合同,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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