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范围好变更吗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申请材料
(一)《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培训、考核证明(变更执业范围提供;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或专业进修满2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2年,由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其中,执业范围拟变更为精神卫生专业、儿科专业和全科医学专业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一)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1、当事人提交执业范围变更申请
(二)审核
卫计部门审核材料
(三)决定
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决定